书啾书啾

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觉得自己身上就是缺乏些书卷味,
连纸味也没怎么有。

故今天求老爸把我丢在谐街的一间二手书店让我于书堆中尽情翻滚。

在那边呆了近两个小时,
漫无目的地像只猎犬乱嗅旧书味,
企图让被时间浸渍的书本洗涤身上那股电脑俗气。

相信我 在那只要一个不小心打跌了一本书,
随时都会发生被书本山砸死的可能性。

对于一个一向不爱念书看书赏书的人类,
一踏进店子里却被那股扑鼻的书味误导了。

我真的有几秒钟的误以为自己是个对书本爱不释手的文人。

当然这间二手书店出名就在于卖二手书本,
应该算到达了你讲得出书名她就有的程度。

而我心水的书是... ... ... ... ...
我其实只是抱着参观的心态。

如果对着电脑晃一个小时等于看了一本书,
那我应该这一辈子也不可能打败她。

在之前进过一家馆子用餐,
馆子墙上贴满了五六十年代的电影歌星海报,
满心期待以为可以在这二手店随随便便找到一两张。
只是 我又以为多了。

后来看似老板娘的女人打探了我这次旅程的目标,
然后就拿着一把钥匙带我上了三楼的密室。
天哪又另一境界的书滩。

在大汗滴细汗努力地翻了好几番后,
最终看中了两本九十年末和一本不到二十页的五十年代英文杂志。

抱着三本薄薄的杂志兴高采烈地冲下楼找老板娘问价,
岂知。

九十年代的两本杂志各价十五和二十大元;
五十年代那本就厉害咯 四十大大元。




当然故事的结局,
我垂头丧气地步出书店踏上不愉快的步伐回家。

Junk Bookstore 迷人的黑胶唱片 POSTERSSSSSSSSSSSSS :)))

knock knock.

放假迈入了第... ...n天,
我基本上已经失算了。
虽然只是短短的数礼拜,
可是我可以非常坦白的说,
我感觉到大脑已经渐渐在腐化着。

睡眠时间竟然意外的不比对电脑的时间长。
看来从我的天灵盖到脚趾尾上上下下的每一个部位已经垫定了,
电脑正式成为我的终身伴侣。

现在的情况是这样子的,
我的表层肌肤和肥肉已经是被电脑的辐射给腐蚀了,
只剩下几根疏松的骨头在坚守职务保护着器官们。

所以你看到的我,
其实是一堆坏黑的器官在用身上的骨头敲着键盘和滑动滑鼠。

我的头颅被饥饿空虚了几十年的心给吞噬进而取代之,
那双眼珠是经过了七七四十九个小时的挣扎才从心脏里突出来看荧幕上的大结局。

那两块近乎黑死的肺花了几天的时间才成功把骨头装卸于自己身上,
再吸入大脑被辐射至溃烂的残渣以拥有智慧控制骨头操纵键盘与滑鼠。

其他的器官们比如大肠子小肠子肾啊胃啊之类的就起革命,
互相厮杀互相械斗再互相并吞,
经历了无数分钟的进化而演变成一坨乌漆吗黑毫无血色的——
似肉又似酱的软状jelly体,
主要以及唯一的存在价值只是负责垫高肺和心。

我和电脑的这段感情,
经历了漫长的一场轰轰烈烈的血战,
多么赞人热泪。



A-N-Y-W-A-Y,
我还平安健在,
只是大脑刚刚在打瞌睡而被心趁虚而骇。

我的肉和皮肤和血和油还在应该在的位子,
可能没见太阳公公几个礼拜所以有一些苍白而已。

我应该去找几吨氧气水回来,
装进木桶边泡在里面边玩电脑。

不过 我可以想像到效果应该比较没怎么样。
我倒应该考虑泡在咖啡水里面。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说不定多几年世界上就会有什么咖啡精华素,
滴两滴就可以防腐防老什么都好啦。

(若以后真的有这种神奇素,我可以收一点版权费还是出桥费的,对吗?
麻烦大家作个见证。)





天哪 真不敢相信我花了两天的时间才敲出这一篇半自述。
被拗直了的肋骨 你是厉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