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的我,可恶的相机。
可恶的我,可怜的相机。
我错过了很多漂亮的东西!
前几天飞上去金马仑,
其实也只逗留了一个晚上。
在这里我非常好意思地告诉大家,
我做了马来西亚公民十九年,
这是我第一次去金马仑。
以我为耻吧!
金马仑除了红毛人多,
除了空气异常的清新还有冷-----之外,
还有很多的花花草草蔬菜水果,
以及红毛人喜欢的茶。
到处都是会飞的牛油,
还有大只到恐怖的蜜蜂。
但是o厚,
那边的人o厚,
好像都很酷酱的。
可能我心理作用认为他们长期住在这么冷的地方所以人也变得冷。
因为其实他们对红毛人都很热情一下的咯,
只是有少许不屑我们啦。
哎呀做人不应该那么诸多要求,
至少他们没有完全忽视我们就好咯。
晚上去找吃时,
看到一个四十多岁的红毛先生,
独自一个人坐在店外的座位,
一个人孤零零的打边炉。
而且他是抓筷子的,
可惜姿态好像有点错误,
那时候我还真的有一点点想过去搭桌顺便教他用筷子。
没办法这是个人癖好,
本人很喜欢看红毛人拿筷子还有讲华语。
隔壁几家店外也有几桌红毛人们,
他们都吃印度餐,
真勇敢。
更勇敢的事实是,
他们还是用手吃的。
果然是想体会一下这里的文化。
可惜还是有破绽,
因为他们点的饮料不是鼎鼎大名的拉茶,
而是可乐或者百事。
唉。
入乡又不完全随俗。
下次我要带红毛人喝拉茶Kopi O还有吃肉骨茶。
不过真的很讨厌的咯。
我只是想安安静静吃顿晚饭也不行。
好啦 可能是自己犯贱选错位子啦,
对准了店的门口。
那些红毛男孩一个又一个的经过,
一对又一对的走过,
一堆又一堆的路过。
可怜我的眼睛不能专注看着炉里面的鱼蛋打滚。
我发现其实啊,
红毛先生和红毛小姐穿起雨衣还蛮可爱的。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放心... 还有我这个刚好19岁的堂妹和你一样...
ReplyDelete从来没去过金马伦... 更可悲的是...
你已经去过了~ 而我还是零纪录~ T.T
哈哈...
遇到你最爱的红毛人也不错嘛... 哈哈..